把“严”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*员
把“严”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*员
——聚焦《中国共产*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
近日,中共*印发了《中国共产*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对*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,再次释放出推动全面从严治*向基层延伸的鲜明信号。
*的十八大以来,以*同志为核心的**高度重视*支部建设,要求把全面从严治*落实到每个支部、每名*员,推动全*形成大抓基层、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,取得明显成效。《条例》以*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*章要求,既发扬我们*长期积累的*支部建设宝贵传统,又体现*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,一个“严”字贯穿始终,是新时代*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。
对*员从严
据统计,截至2017年12月31日,中国共产**员总数为8956.4万名。管理这么多的*员,必须发挥好*支部的作用,把“严”的要求落实到每名*员。
*的十九大报告指出,*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*员、管理*员、监督*员和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、凝聚群众、服务群众的职责,引导广大*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十九大修订的*章规定,*支部是*的基础组织,担负直接教育*员、管理*员、监督*员和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、凝聚群众、服务群众的职责。
《条例》贯彻十九大报告和*章要求,明确*支部“担负直接教育*员、管理*员、监督*员”的职责,对*员的要求全面从严。
比如,《条例》第九条规定了*支部八个方面的基本任务,指出*支部要“对*员进行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,突出*治教育,提高*员素质”,“维护和执行*的纪律,监督*员切实履行义务”,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*员”,“监督*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”。
发展*员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,《条例》根据*章要求,明确*支部要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*员工作,把*治标准放在首位,严格程序、严肃纪律”。
此外,《条例》还对临时*支部、流动*员*支部的职责等作出规定,确保对*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无死角,不留空白。
对组织生活从严
*的组织生活是*内*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,是*组织对*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。*章规定,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*的组织生活、不接受*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*员。
*内生活*治性淡薄、时代性不强、原则性缺失、战斗性减弱,是滋生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。对此,《条例》单列第五章对组织生活作出专门规定,要求*支部应当严格执行*的组织生活制度,经常、认真、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增强*内*治生活的*治性、时代性、原则性、战斗性。同时,明确指出*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*支部或者*小组组织生活。
《条例》第十六条对“三会一课”作出具体要求,指出“三会一课”应当突出*治学习和教育,突出*性锻炼,以“两学一做”为主要内容,结合*员思想和工作实际,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,做到形式多样、氛围庄重。
此外,《条例》明确*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,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*员,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,增强*的组织生活活力。
对支部建设从严
重视*支部、善抓*支部,是*员领导干部*治成熟的重要标志。*支部要建设好,*员领导干部是关键。中共*在印发《条例》时发出的通知中明确要求,各级*委(*组)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把抓好*支部作为*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、管*治*的基本任务、检验*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。
《条例》抓住“关键少数”,在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,各级*委(*组)应当把*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,定期研究讨论、加强领导指导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。县级*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*支部建设工作。同时,规定“各级*委(*组)*应当带头建立*支部工作联系点,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发现和解决问题,总结推广经验”。
为强化*员领导干部抓支部建设的责任,《条例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抓*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*委*抓基层*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,作为评判其履行管*治**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。对抓*支部建设不力、各项工作不落实的,上级*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。对*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,*员、群众反映强烈的,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。
对于少数*支部软弱涣散,不能履行应有职责的问题,《条例》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*支部工作机制,指出“对不适宜担任*支部*、副*和委员职务的,上级*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。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、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,上级*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。”同时,第三十一条规定,“村、社区*支部工作纳入县级*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”。
此外,《条例》还对*支部*的责任、义务等作出规定,明确“*支部*每年应当向上级*组织和*支部*员大会述职,接受评议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、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”。(李志勇)